為建立較為完善的用能權交易制度體系、監管體系、技術體系、配套政策和交易系統,推動能源要素更配置,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《浙江省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實施方案》(以下稱《方案》),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。
試點范圍為單位工業增加值高于我省“十三五”控制目標0.6噸標準煤/萬元的新增項目、規模以上企業淘汰落后或壓減過剩產能騰出用能量、企業經節能技術改造產生的節能量等。
《方案》分主要目標、總體安排、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四個部分,明確了試點范圍、交易主體、交易系統、交易程序等核心建設內容。
此外,為進一步落實清潔能源示范省建設各項目標任務,加快構建清潔低碳、安全的能源體系,推動新舊動能轉換,促進高質量發展,在階段(2016年-2017年)建設目標基本完成的基礎上,8月21日,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《浙江省建設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行動計劃(2018-2020年)》。
建設目標為到2020年,基本完成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,能源清潔化水平基本達到先進水平,實現“雙控三升三降”目標,即能源消費總量和能源消費強度得到有效控制,清潔能源消費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、電力消費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、城鄉居民天然氣覆蓋率顯著上升,煤炭消費總量、碳排放強度、主要污染物排放水平明顯下降